■海淀区妇联课题组
【内容摘要】为推动海淀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海淀区妇联对本区失业妇女思想和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对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提出了如何帮助失业妇女尽快摆脱贫困的建议。
【关键词】海淀区 失业妇女 调查
一、 调查背景及方法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把“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列入了到2020年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原有的社会体制、分配方式、就业形式正在被多种所有制结构、多种经济成份、多种利益分配方式、多种就业形式所取代,面对着市场经济中激烈的生存竞争,人们固有的生活方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表现为就业压力大、思想负担重、家庭经济稳定失衡等等,而在计划经济中成长的中年群体尤其是妇女群体这时人生也被动地进入了转型期,面临着更大的就业危机。如何做好转型时期下岗失业妇女的工作,使她们能勇敢地从头开始去适应市场经济中的运行规则,到新的领域中开拓新的生活,同享阳光下的生活,是摆在妇联组织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了推动海淀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海淀区妇联开展了海淀区失业妇女思想和生活状况的调查,调查采取问卷的方式,按街乡镇名单随机抽取其中的10个单位,在所选10个街道和乡镇各发放20份问卷,样本总量为200份。本次调查的问卷回收率达100%,其中有效问卷为194份,有效回收率为97%。问卷涉及到四个方面的内容:失业妇女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状况、家庭生活状态和情感交往状况。
二、结果与分析
(一)个人基本情况表(表1)
表1 失业妇女个人基本情况
|
家庭居住地 |
街道居民小区 |
单位大院 |
乡镇 |
农村 |
|
50.5% |
20.3% |
9.4% |
19.8% | |
|
年龄 |
18—30岁 |
31—40岁 |
41—50岁 |
51岁以上 |
|
11.4% |
33.7% |
47.7% |
7.3% | |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共青团员 |
民主党派 |
一般群众 |
|
10.8% |
4.6% |
1.5% |
83% | |
|
婚姻情况 |
有配偶 |
离异 |
丧偶 |
未婚 |
|
85.6% |
7.7% |
1% |
5.7% | |
|
教育程度 |
初中及以下 |
中专/中技/高中 |
大专 |
本科及以上 |
|
25.1% |
34.6% |
13.9% |
6.2% | |
|
曾工作的职位 |
一般管理人员 |
国营企业工人 |
乡镇企业工人 |
其他 |
|
16% |
37.6% |
10.3% |
36.1% | |
|
性格气质 |
内向 |
外向 |
介于AB间 |
|
|
28.9% |
34.5% |
36.6 |
| |
|
劳动生活能力 |
有劳动能力 |
无劳动能力,但生活能自理 |
生活半自理 |
生活不能自理 |
|
97.4% |
2.1% |
0.5% |
0 |
从上表可以大致看出被调查的194位失业妇女的基本情况:七成的被调查者家庭居住地是街道居民小区,乡镇和农村的占到30%左右;80%以上的失业妇女年龄处于30-50岁之间,尤其是40岁以上的占到将近一半,可见失业妇女一般年龄偏大;政治面貌以一般群众为主,只有10.8%的是中共党员;婚姻状况85.6%的都是有配偶,未婚的仅为5.7%;教育程度以中专、中技或高中的为最多,占到34.6%,初中及以下的其次,占到25.1%,总体教育程度偏低;值得注意的是,有37.6%的被调查者曾经是国营企业工人,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也导致了大批国营企业工人的失业,在此调查中也有所反映;在对自己的性格气质进行评价时,选择“内向”、“外向”和“内外之间”的人数相差不大,各占1/3左右;另外,在问及健康状况时,90.2%的被调查者都选择了“健康”或“良好”,只有2人表示“有严重疾病”;同时,97.4%的人都认为自己有劳动能力,可见失业与妇女的健康状况和劳动能力是否丧失关系不大。
(二)思想政治状况
1、社会关注情况
调查显示:被调查的失业妇女对全国和北京市召开的人大、政协会议比较关注的达到了66%,对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前景比较有信心的也达到了73.7%,对于“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有40.7%的人认为“非常及时,很有必要”,但也有30.4%的人认为“提法很好,但难实行”。
对于我国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态度也各有不同。具体可见表2:
表2 失业妇女对我国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的态度
|
|
好 |
比较好 |
不太好 |
不好 |
说不清 |
|
计划生育 |
47.9% |
41.8% |
6.2% |
2.6% |
1.5% |
|
男女平等 |
33.9% |
38.3% |
19.7% |
6.6% |
1.6% |
|
保护环境 |
24% |
32.8% |
26.2% |
13.1% |
3.8% |
|
保护资源 |
22.4% |
29% |
28.4% |
10.9% |
9.3% |
从上表可见,对于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评价比较高的是“计划生育”,其次是“男女平等”,“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相对而言认可度是最低的,有40%左右的人认为“不太好”或“不好”。
对于失业妇女最为关心的社会热点,调查表明,最受关注的是“养老”问题,有49.5%的人将养老问题排在了第一位,同时另有11.4%和9.3%的人将其排在了第二位和第三位;其次是“失业”和“医疗改革”问题,有10%左右的人将这两项排在第一位,20%左右的人将其排在第二位;可见失业人员最关心的养老、就业和医疗改革等问题是关系人们生存发展的最基本保障的问题,是人们安身立命所必须解决的底线问题,应该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另外,房屋拆迁、社会治安、教育收费等问题也受到比较密切的关注。
而对于“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55.2%的人将“贪污腐败问题”排在了第一位,其次是“失业问题”。
2、信仰与态度
一个人的信仰、态度与行动常常有着密切关系,当问及“您信什么”的时候,排第一位所占比例最大的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占到31.6%,其次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和“自由、平等、博爱”,分别有20%左右的人将这两项排在第一位,30%左右的将之排在第二位,可见失业妇女对于社会主义的信念是坚定的,同时也深受中国一些传统观念诸如因果报应之类的影响。
至于问到“女性一生最为重要的”,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是“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将此排在第一位的占到了59.4%,而将事业排在第一位的只有6.7%,可见,被调查的失业女性在家庭和事业之间,还是把家庭摆在了更为重要的位置。而对于女性再就业难的原因分析时,37.8%的人将年龄的因素排在了第一位,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因素其次,大致可以看出,被调查者认为自己的年龄和失业是存在很大关系的。
(三)家庭生活状况
1、收支情况
通过调查发现,只有23.3%的失业妇女完全依靠“爱人工资”;41.8%的人收入来源是“爱人工资+自己打工挣钱”,说明被调查者虽然处于失业状态,但还是有不少人在积极寻找“打工挣钱”的渠道,特别还有16.9%的妇女表示家庭的收入来源完全靠“自己打工挣钱”;其他收入来源包括低保、房租等等。具体家庭月收入与月支出分布情况如下图:
图1 失业妇女家庭月收入分布
图2 失业妇女家庭月支出分布
通过以上两个图的对比可以发现,被调查者的家庭月收入集中在“500-1000元”和“1000-2000元”两个选项上,将近占到了总体的70%,甚至还有7.4%的月收入在500元以下,总体水平比较低;通过对比家庭月支出发现, 80%的家庭月支出在1500元以下,经济状况入不敷出的占在14.1%,58.7%的表示“勉强度日”,有外债的占到26.5%,只有27.2%的表示“有所结余”。对于结余的资金,48.6%的人选择了“投资子女教育”,其次是存银行、买保险等等。 48.6%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失业后,家庭出现了严重困难。
2、家庭情况
30.7%的被访者的家庭住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50-60平方米的占28.6%,90平方米以上的占到13.8%,住房面积总体水平不高。本次还进行了家电用品的调查,其中电视的占有率达到88.7%,其次是冰箱、洗衣机和空调,见图3:
图3 失业妇女家庭家电用品占有率
3、生活满意度(见表3)
表3 失业妇女对目前生活满意程度
|
|
满意 |
比较满意 |
不太满意 |
很满意 |
说不清 |
|
婚姻质量 |
44.4% |
40.6% |
8.3% |
3.3% |
3.3% |
|
物质生活 |
7.4% |
35.4% |
45.5% |
10.1% |
1.6% |
|
精神文化生活 |
13.2% |
38.6% |
33.3% |
9% |
5.8% |
|
收入状况 |
6.4% |
12.2% |
48.9% |
30.9% |
1.6% |
|
身心健康 |
21.2% |
43.4% |
28% |
4.2% |
3.2% |
从上表可以看出,失业妇女对于婚姻质量的满意度最高,其次是精神文化、身心健康,而对收入状况不甚满意,与之相应的,物质生活的满意度也不高。
而失业妇女最大的担忧,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职业得不到保障、收入太低和医疗得不到保障;如果在每个月200-300元的低保收入和每个月500-600元的就业收入之间选择,86.6%的人更愿意选择就业。
(四)情感交往状况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被调查的失业妇女对家庭是十分看重的,情感交往状况也体现在以家庭为主的各个方面。如其休闲方式,将看电视排在第一位或第二位的人累计占到80.1%,其次是做家务,累计占到62.2%。
对于人际交往,88.4%的人认为“应该相互关心”,11.6%的人认为“如果别人关心我,我就关心他”;60%的人觉得与子女关系融洽,其次是一般,只有1人选择了“不融洽”;在对子女教育中,以思想品德最为注重,将之排在第一位的占到57.3%,其次是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智力开发。但与爱人的关系似乎没有与子女的关系融洽,与爱人沟通较多的只有27.5%,60%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一般,还有10%左右的人“沟通很少”或“缺乏”。有8位被调查者表示“家庭成员为生计而经常争吵,甚至发生暴力行为”,42.5%的人表示会“偶尔争吵”。
在赡养老人方式选择上,63.7%的人将“老人与子女同居”排在第一位,可见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在所调查者中仍然占着最大的比重,主干家庭仍然是最常见的一种家庭类型。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海淀区失业妇女思想和生活状况情况如下:
1、失业妇女一般年龄偏大,40-50岁年龄段的妇女比重较大;文化程度偏低,中专、中技或高中程度占到34.6%,初中及以下程度占到25.1%。
2、失业妇女中很大部分是原国有企业单位的下岗工人。
3、失业妇女对国家、社会大事比较关注,尤其关心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如失业、养老、保险、医疗等热点问题。
4、大部分失业妇女家庭收入低、消费低,尤其失业后,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对生活状况的满意度不高,尤其是物质生活和收入状况方面;绝大部分失业女性是自立自强的,愿意放弃低保而去找一份能够自食其力的工作。
5、情感交往、休闲方式主要在家庭内部,家庭关系中子女关系比夫妻关系更融洽。
6、在赡养老人的方式上,主要还是倾向于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即子女与老人共同生活在一个大家庭。
(二)建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关心和帮助下岗失业女性群体,逐步遏止和消除贫困,是关系到社会稳定、人心安定的大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根据对海淀区失业妇女思想和生活状况的调查,我们认为帮助失业妇女尽快摆脱贫困,共享阳光,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各方通力合作,共同关注,打造和谐环境
高度关注和切实解决好社会下岗失业妇女问题,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她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是各级党组织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为了让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妇女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她们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和提供优惠的条件,就需要政府、党组织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关注。
(1)地方政府在解决再就业问题上要扮演主角,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
一是挖掘潜力拓宽就业渠道。为下岗失业妇女就业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大力开发适合下岗失业妇女就业的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增加下岗失业妇女就业的可选择性机会。二是加强领导,优化就业环境。建议各级政府应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促进社会文明发展的高度,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就业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妇女平等就业权益给予适当强制性的保护,约束用工单位的性别歧视行为,营造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三是加大力度,把现有的政策落实到位。中央和北京市相继出台了有关再就业政策,政策措施非常明确。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小额信贷担保资金、安置就业的岗位补贴资金,真正取信于民。建议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下岗女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特别是有关税费减免、小额信贷等政策。针对不同类型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不同形式的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支持推动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的政策措施,减轻她们的负担,同心协力做好下岗失业妇女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失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化”进程和“广覆盖”目标,为下岗失业妇女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和灵活就业解决后顾之忧。四是整合资源,营造全社会关爱失业妇女群体的氛围。建议政府在不断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的同时,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下岗失业妇女的救助活动,形成全社会救助下岗失业妇女的整体合力。要积极倡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从事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性、社会性捐助活动。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要把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团结友爱的传统美德教育纳入宣传工作计划,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要按照"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积极培育发展慈善和社会公益组织,鼓励和支持其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并可协商或委托其承担相应的社会救助项目。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采取积极措施,为公益慈善事业创造有利环境,推动慈善事业面向公众、面向社会、面向困难群众自主经营、良性发展,成为政府救助的重要补充。要积极倡导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困难户、“一帮一”等形式的帮扶贫困户活动。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组织应当结合各自职能,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帮助下岗失业妇女解决生活困难,最大限度地做好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工作。
(2)党的基层组织在解决再就业问题上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党的组织资源优势
一是发挥政治优势,满足下岗失业妇女政治上的利益诉求。现代社会是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下岗失业妇女同其他群体一样既有经济上的利益要求,也有政治上的利益诉求。对此,建议党的基层组织通过建立一种政治沟通机制,使渠道畅通无阻,把失业妇女的利益要求和呼声及时反映上去,并且把党和政府的各项具体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促进社会的稳定。二是发挥组织优势,紧紧地把失业妇女团结在一起。党的基层组织一要及时了解、关注失业妇女的思想上的动态和生活中的矛盾,通过组织的力量去消除矛盾,解决问题,把引起社会、家庭不稳定的问题化解在萌芽之中。二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服务群众、表达诉求、排忧解难、凝聚人心的“家”,让失业妇女紧紧地团结在党的基层组织周围,确保社会稳定。三是发挥工作优势,全心全意为失业妇女服好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党的基层组织要着眼于失业妇女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特别是她们最关心、最急需解决、通过努力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开展面向多种多样的便民利民服务,尤其是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面向下岗失业妇女的再就业服务,面向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流动人员的维权服务等,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3)街道社区在解决再就业问题上要提供空间,充分发挥社区在推动妇女就业中的托底作用
一是发挥社区优势,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在社区内积极开发各种公益性就业岗位,通过建立灵活就业组织和兴办服务实体、组织家政服务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创造一批社区就业岗位,促进社区内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再就业。同时加强与社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各用人单位空岗信息,提供给社区内的下岗失业妇女,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二是拓展社区平台,提供五大服务。①开展社区就业援助服务。定期走访失业妇女家庭,及时了解掌握失业妇女的就业意向和生活状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低保”人员的认定工作,对生活困难、急需就业的妇女,要给予即时就业安置,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②搞好社区就业培训服务。要针对社区服务业门槛低、准入相对容易这一实际,着重开展社区服务职业技能训练和社区特色服务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社区就业培训,帮助下岗失业妇女获得一技之长,使所有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失业妇女都参与到积极的就业准备活动中。同时对有创业愿望的失业妇女指导其参加开业培训,提高下岗失业妇女社区创业的能力。③搞好社区职业指导服务。要针对下岗失业妇女对社区就业认识不充分的实际,积极开展社区就业指导教育,帮助其认清就业形势,端正对社区就业的认识,促进就业观念的转变,使她们提高职业介绍的成功率。④搞好社区就业政策服务。要针对下岗失业妇女在社区自谋职业比较多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与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板报、网站、信息窗口和就业援助员深入下岗失业妇女家庭等多种形式,对社区内下岗失业妇女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并组织专门人员为她们解答有关再就业政策方面的问题和咨询。⑤强化社区就业基础管理服务。对社区内的劳动力资源状况定期进行摸底调查,摸清楚社区内各类失业妇女底数。区就业管理部门要指导社区全面掌握失业妇女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等各项基础动态信息的收集,建立失业妇女基本情况台账,实行动态式管理办法,按时上报情况。并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登记和认证管理,为她们提供社区内、外采集的用工信息,提供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帮助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提高她们的就业稳定性。三是加强社区建设,引导妇女立足家庭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区的基础,社会的和谐稳定首先需要家庭的和谐与稳定。下岗失业妇女家庭中存在的问题,街道社区要给予重视,要大力开展以推动男女两性和谐和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的活动,利用社区资源,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如“家庭成员人际沟通技能”促进和谐家庭关系的讲座等,树立“男女共同承担家庭与社会的责任”的观念。培养解决争议的有效方法,增强女性对家庭暴力的防范意识,提高各级组织对家庭暴力受害女性的社会援助,防止家庭暴力。积极引导下岗失业妇女参与社区综合治理,做好稳定秩序、净化环境、邻里和睦等方面的工作,使下岗失业妇女在增强自身的社会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为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区作贡献。
2、突出妇联作用,牵线搭桥,为妇女办实事
妇联组织要运用其在广大妇女群众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发挥在解决下岗失业女性就业方面的独特优势,切实为下岗失业妇女姐妹办好事,办实事,办大事。
(1)突出解决大龄女性就业这一重点。从调查的情况看,大龄女性仍是当前下岗失业女性中的主体,她们面临的困难多,压力大,思想负担和生活负担沉重。对此,妇联组织要充分考虑到现在的形势,把解决大龄女性再就业作为再就业工作的重心,做好大龄女性再就业的服务工作。
(2)构建就业平台为妇女织一张网。妇联组织要根据下岗失业妇女的实际情况,通过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健全社区再就业服务站,搭建劳动就业服务平台;通过完善妇女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劳动就业服务网络,实行资源共享,为服务就业提供信息咨询、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代理等全方位服务;同时积极与劳动部门联网,在劳动力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妇女就业提供便捷的优质服务;另外要依托社区摸清下岗失业妇女就业情况,建立妇女就业台账,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援助和服务工作,积极创建“零待业”社区。
(3)增强就业本领为妇女送一门技术。妇联组织要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积极开展有利于提高女职工劳动生产技能的各项培训活动,形成政府、企业、妇联组织等多层次的就业培训网络。在就业培训中,妇联组织一方面要完善妇女教育体系,利用社区学校的资源,建立与培训机构挂钩,与定向机构挂钩的有偿培训的新机制;另一方面以提高妇女劳动技能为目标,突出妇女创业、家政服务等职业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帮助下岗失业妇女从技能单一的弱者成为有一技之长或多技之长的竞争者。
(4)畅通就业渠道为妇女架一座桥。妇联组织要善于利用自身介乎政府与市场之间这一新型社会管理格局中的特定优势,一是协调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健全女职工技能开发体系;二是妇联组织要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广泛开发和整合社会上的物质、资金、技术、信息和政策资源,大力开发适合下岗失业妇女就业的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增加下岗失业妇女就业的可选择性机会,最大限度地做好下岗失业妇女就业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就业导向机制,为女性提供优质高效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帮助妇女转变择业观念,提高就业率和就业满意率。
(5)维护就业权利为妇女撑一把伞。妇联组织是妇女权益的代表者。要充分利用妇联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广泛联系妇女群众,深入了解妇女群众的需求,注重倾听妇女群众的呼声。要进一步发挥妇女维权工作站、家庭暴力报案点的作用,努力把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鼓励、指导基层企事业组织建立健全女职工组织,使妇女权益从基层开始得到有效保护。要加强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特别是妇联组织要积极建立多渠道、多层面、多角度反映妇女群众呼声的诉求机制,引导妇女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合理要求;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建立上访与下访相结合的信访工作机制,积极畅通妇女群众反映呼声的渠道,努力成为社会稳定体系中的变压器。
3、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素质,发挥主体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解决下岗失业妇女的就业问题,离不开妇女的主动参与。因此,加强下岗失业妇女自身素质和能力的建设尤为重要。
(1)提高下岗失业妇女的主动性和自信心。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竞争就是优胜劣汰,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社会用工普遍倾向于年轻化和看重综合能力,而下岗失业妇女的年龄、就业素质和职业技能都往往处于劣势。如今的劳动力就业市场是城市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共同竞争的市场,同时,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还会产生大量劳动力需要再就业,就业压力明显增大。在劳动力的就业竞争过程中,下岗失业妇女还没能及时转换就业观念,在求职技能、心理特征和对未来职业的适应能力等方面均不能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从而,不可避免地限制了自己的再就业空间,难以在社会上谋得合适的职业,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妇联组织要帮助失业下岗妇女首先要调整自我,克服自卑心理,建立自信心,树立起“就业靠自己、工作靠能力、致富靠劳动”的新观念。其次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工作只能先干了再说,只有干,路才会越走越宽,自身的价值才会得以体现。再次要教育失业下岗妇女要勇于面对挫折和困难,以积极的心态去学习更多的适应社会需求的业务技术,提高求职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主动到市场经济中去找出路,谋发展,参与竞争,在改变自己的认识中实现再就业。
(2)更新下岗失业妇女的择业和就业观念。在开放竞争的经济条件下解决就业问题,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要转变更新择业和就业观念,大力弘扬创业创新精神,使下岗失业妇女一定要树立优胜劣汰的观念、市场经济的观念、创新的观念和终身学习的观念,要有意识地加强自身的综合修养,磨练自己的意志,塑造良好的心理品质,成为适应社会需要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对此,妇联组织首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泛宣传再就业的形势、方针、政策,宣传再就业的行业和岗位,破除择业有贵贱之分的落后观念,树立处处是创业之地,时时有创业之机的成才观。其次深入千家万户,做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破除小富即安、小成即止的小农意识,树立勇于创新的创业观,引导下岗失业妇女放下架子,丢下面子,振作精神,寻岗创业。再次注重培养、发现和树立敢为人先、自主创业的女性创业典型,宣传“劳动为本,创业立身”的先进文化理念,引导下岗失业妇女转变择业就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树立创业信心,勇敢走上就业和创业之路,自觉地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方式实现就业。
(3)增强下岗失业妇女的就业竞争能力。调查的材料证明,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单一是造成女性失业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影响下岗失业妇女进入再就业领域的一大障碍。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加强学习和职业培训,使下岗失业妇女掌握先进的技能,提高就业和再就业的能力。对此,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首先加强思想引导,使下岗失业妇女明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女性要立于不败之地,就要提高积极参与竞争的意识。其次帮助她们进入状态,使下岗失业妇女知道通过学习、参与培训、走出去、见世面、利用现代化的手段等途径,来提高自身的积极参与竞争的能力。再次提供培训场所,使下岗失业妇女得到就业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全面提高,勇于并善于迎接市场经济的挑战。
课题主持人:
吴琢如 海淀区妇联主席
课题执笔人:
何晓梅 中共海淀区委党校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