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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服务

问:我与男朋友同居几年了,现在在闹分手,请问财产应当如何分配?

时间:2010-11-26   来源:   【字体: 打印本页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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