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人大
区政府
区政协
无障碍
首页
海淀妇联
妇联概况
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联系我们
新闻资讯
新闻快递
基层动态
通知公告
女性视觉
巾帼建功
巾帼风采
家风家教
公益课堂
规划之窗
巾帼榜样
网上妇女之家
家庭建设
维权服务
女性发展
巾帼志愿
交流联谊
文件资料
政策法规
调查研究
海淀女性微信二维码
首页
>
2018新版
>
网上妇女之家
>
维权服务
维权服务
三、问: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什么原则处理?
时间:2011-12-13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答: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上一篇:
二、问: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
下一篇:
四、问: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