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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全国妇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时间:2010-10-28   来源:   【字体: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完成“十一五”规划、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主题鲜明、目标明确,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对于统一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妇联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宏伟蓝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作出应有贡献,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热潮,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用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引导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战略决策和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五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要用五中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在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实施 “十二五”规划中创新发展妇联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目标,以引领妇女投身 “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凝聚妇女力量,围绕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展现更大作为,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彰显独特优势,围绕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发挥更大作用,在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推动妇联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动员妇女为实现“十二五”的目标任务作贡献。要以“巾帼创新功、岗位争优秀”为主题,以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四自”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引导各行各业妇女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投身“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半边天”作用。重点要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建设、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等方面的重要任务要求,不断拓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的深度和广度,积极为城乡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引导妇女踊跃参加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劳动竞赛等活动,勇于创新、善于创造、勤于创业,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各个领域发挥聪明才智,为推动“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建新功。   
  第三,抓住机遇、奋发有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要认真履行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督促各地各部门抓紧落实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尚未实现的指标,确保“两纲”如期达标。要根据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议》为指导,抓好新“两纲”的编制工作,并推动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推动把妇女儿童发展重要指标、重要项目纳入“十二五”相关规划,为妇女儿童事业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要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妇女在参政议政、劳动保护、土地权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参与,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整改落实,促进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要加大推动解决妇女民生和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力度,深化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贫困母亲两癌治疗救助、农村妇女进村“两委”以及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等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妇女儿童重建家园,让更多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要做好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工作,认真开展妇女需求调查、妇女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摸清妇女的状况和变化,为党和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妇女工作科学决策,为推动更好地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依据。   
  第四,重心下移、立足基层,扎实做好党的妇女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要把深入浅出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深入细致地做好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妇女的思想认识问题与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妇女,坚持人对人地沟通交流、面对面地倾听呼声、手拉手地结对帮扶、心连心地排忧解难。要充分发挥信访投诉、咨询热线、援助中心以及村、社区“妇女之家”等工作平台和阵地的作用,加强对妇女舆情的收集、分析与反馈,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认真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深入研究妇联组织在家庭和社区领域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具有的优势和作用、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大做强工作品牌,使之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富感染力、吸引力、带动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妇女在传承文明、弘扬新风、融洽关系、增进和谐中的作用。   
  第五,紧紧依靠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努力把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抓住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重大契机,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努力把党开展妇女工作的阵地建设得更坚强,把妇女群众的“娘家”建设得更温暖。要认真落实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关于“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的要求,坚持党建带妇建,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村、社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动解决基层妇联在干部配备、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重点推动配强村、社区妇联干部,推动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村、社区“两委”,积极争取政府为社区妇联购买公益岗位,发展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基层妇联工作力量;依托村级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大力推进“妇女之家”建设,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宣传教育、维权服务和组织开展活动的功能;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使基层妇联工作经费得到持久性的制度保障。要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探索创新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本领。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妇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求所盼,努力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注重发挥妇联常委、执委、妇女代表以及妇联团体会员的作用,最广泛地把妇女群众吸引到妇联组织中来,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共同为完成“十二五”的目标任务不懈奋斗。   
  各地妇联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情况,请及时报全国妇联办公厅。 
 

                                    全国妇联 
                                 201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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