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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淀区妇联关于开展海淀区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4-10   来源:   【字体: 打印本页

  

各街镇妇联、各妇工委:

  为认真贯彻北京市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海淀区工作实际,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基础上,区妇联将在全区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在全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活动,深入挖掘、宣传“最美家庭”感人事迹,大力弘扬符合传统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家庭道德规范,积极传承“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为海淀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1、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阵地作用。依托城乡“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黑板报,发布活动的目的、意义、方式和程序,同时通过张贴宣传画、制作下发自荐表、设立自荐箱等措施,号召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踊跃参与。

  2、举办家庭故事会、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座谈会、美德宣讲会、和谐家庭微视频征集、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实践活动。将活动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等宣教活动有机结合,讲家庭和谐故事、晒家庭幸福生活、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3、举办文明家庭创建成果展示活动。将5月命名为文明家庭创建成果展示月,在“5?15” 国际家庭日20周年之际,以共筑“幸福之家、温暖之家、美德之家、梦想之家”为四大篇章开展系列活动,集中展示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成员在文明家庭创建中取得的成果。

  4、精心组织宣传报道。利用本地媒体,讲述“最美家庭”的动人故事,传递天伦之乐的亲情温馨,弘扬慈孝和谐的家庭美德;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集中时段广泛宣传活动开展动态、“最美家庭”风采;在各级妇联组织的网站和媒体平台上开设专栏,晒出“最美家庭”故事、“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照片等,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积极参与推荐和自荐活动。依托“妇女之家”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登录新浪网、央视网、中国妇女网、北京妇女网等活动官网设立的自荐区、推荐区、网友讨论区和投票区,参与“最美家庭”自荐、推荐、讨论和投票活动。

  7、积极评选上报“最美家庭”。在基层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围绕夫妻和睦、尊老爱幼、教子有方、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热心公益等家庭和谐准则,采取妇女和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互评互议、共同分享等形式,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自我教育、提升素质。区妇联将在300户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中树立“最美家庭”典型,并推荐优秀家庭至北京市妇联参与“寻找首都最美家庭”活动。

 

  三、时间安排

  活动起止时间为2014年3月—2014年10月。

  1、宣传动员阶段(3月):制定下发活动方案,部署工作,在各街镇统一启动寻找“最美家庭”工作。

  2、组织推评全国“最美家庭”阶段(3月中旬至3月下旬):发动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扩大群众参与面,按照时间节点向上级妇联组织报送。

  3、海淀区“最美家庭”活动开展阶段(4月至10月):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各类宣传实践活动,同时对活动中发掘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做好线上和线下活动的配合。

  4、宣传推广阶段(全年):在各类宣传平台推广宣传“最美家庭”事迹。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共促共为,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实。要做到两个“必须”:活动必须在“妇女之家”开展,所有“妇女之家”都必须行动起来。在妇女之家广泛开设活动宣传平台,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参与热情,扎实地把活动开展在基层,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率、活动的覆盖面。

  2、丰富内涵,弘扬美德。各级妇联组织要围绕重点特色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形成富有实效和影响的家庭文化品牌。将寻找“最美家庭”主题活动与文明家庭创建、家庭美德宣传、巾帼志愿服务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充分运用现代宣传途径,切实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把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到千家万户。

  3、注重宣传,及时报送。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提升素质,共同营造活动的良好氛围。发现新闻热点、典型家庭及重要活动线索应及时向区妇联组宣部报送,并于每月5日前将各街镇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报送至区妇联组宣部邮箱(hdqflzxb@126.com)。

 

  北京市海淀区妇女联合会

  2014年3月1日

  联系人:李 娜 82510586

  宋丽琼 8251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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