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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淀区三八红旗手(集体)自荐报名启动

时间:2020-12-18   来源:  海淀区妇女联合会 【字体: 打印本页

  海淀区妇女联合会决定在2021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通报表扬区级“三八”红旗手和 “三八”红旗集体,即日起区妇联起启动海淀区三八红旗手自荐报名程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荐范围

  区域各界别、各行业、各领域优秀女性均可参加海淀区“三八”红旗手自荐。

  全区妇女和女性较集中的单位、站、班(组)均可参加海淀区“三八”红旗集体自荐。

  二、自荐条件

  参加海淀区“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的个人、集体原则上应先获得过本街、镇及行业或系统荣誉称号。海淀区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两年内不重复授予。

  (一)海淀区“三八”红旗手自荐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海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中贡献突出。

  2. 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弘扬“四自”精神,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方面作风优良、表现突出。

  3. 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廉洁奉公,乐于奉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一定的表率和带动作用,为海淀各项建设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4. 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中有一定影响,群众认可度较高。

  5. 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吹哨报到” 、“接诉即办”、抗击疫情、扶贫攻坚、科技创新、垃圾分类等工作和海淀“两区”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者优先推荐。

  (二)海淀区“三八”红旗集体自荐条件

  1.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女性,且女性人数占总人数的60%以上,集体成员坚持岗位奉献、勇于创新、团结敬业、诚实守信、节能减排,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2. 集体中成员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坚持科学发展观,行业管理制度完善,目标责任明确,在本地区、本系统中成绩突出,受到同行业和公众的认可。

  3. 结合本行业的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注重集体成员的科技创新意识的培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4. 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吹哨报到” 、“接诉即办”、抗击疫情、扶贫攻坚、科技创新、垃圾分类等工作和海淀“两区”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优先推荐。

  三、自荐流程

  区妇联将在海淀妇联官网和“海淀女性”微平台中设立自荐端口,充分运用新媒体的传播力,着力扩大“三八”红旗手的社会覆盖面和辐射带动作用,将评选活动作为激励广大女性融入社会、见贤思齐的过程。请自荐报名的个人或集体填写链接中的登记表,准备能表现个人和集体的电子版照片2张(工作照/集体照),并附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登记表需一式三份打印盖章交至区妇联组宣部,所有电子版材料和照片请于2021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区妇联组宣部邮箱。评选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评选办公室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参评人核实信息。

  联系人:韩 雪 62616760

  钱学成 62616960

  邮 箱:hdflzxb@mail.bjhd.gov.cn

  地 址:海淀区苏州街乙29号海淀妇女儿童活动中心419办公室

附件:海淀区三八红旗手(集体)自荐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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